会计证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

会计证继续教育从什么时候开始,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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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特殊方法对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具体来说,会计是对某一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并向相关方提供会计信息。接下来边肖会告诉你会计证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免除,从取得证书的第二年开始。

相关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注册制度。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记继续教育事项: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经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提交的已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录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会计人员因病假、出国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未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延期至下一年度。

第三十三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人员评选和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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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各市县财政局,区级单位,中央驻南宁单位,有关继续教育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财预〔2013〕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预〔2014〕54号)和《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财预〔2015〕21号),为做好我区2010年,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和学分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广西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 ldquo持证人员& rdquo)是继续教育的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1。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型及以上企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规划中小企业标准》(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企业持证人员,或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2。小企业注册人员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准则的小企业注册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除外。

3。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4。会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持证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的持证人员。

5。其他单位持证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从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会计继续教育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获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3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

(一)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管理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体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相关问题说明、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可扩展业务报告语言基础知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会计档案管理方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税法律、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管理、防治小金库案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mdash;金融工具列报、新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会计制度——钢铁企业》、《企业产品成本会计制度——石油和石化行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8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关于发布2015年企业XBRL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财会[2015])

(二)小企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防治小金库案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与小企业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会计、绩效评价与管理等知识。其中,应重点关注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 mdash基本和具体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以及财税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管理、防治小金库案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 其中,有关单位要重点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基础薄弱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要重点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考核验收标准》。

一般考取会计证后,什么时候要求继续教育?

从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开始,持证人员每年都需要继续教育。原名年检/年审。连续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大概就是会计证作废注销了。

每个地方继续教育的时间段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两年一次,有的地方是一年一次。详情请致电取得会计证的财政局。

考取会计证后,看看自己是否还在学校学习会计相关专业。如果有,可以免年检,一般是一年一次,有些地方是两年一次。具体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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