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议论作文:枪声响,白鸽飞
枪声响,白鸽飞
——一首古典情怀的悲歌《喋血双雄》
我们都太念旧了,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题记
电影一开头,是一所教堂。柔和的白色烛光充斥着这个偌大寂静的房屋,角落中静静伫立着几尊圣母像,象征和平的白鸽在教堂中起起落落,与外面的瓢泼大雨相隔开来,仿佛两个世界,一面是黑暗,一面是光明。而杀手小庄,便在这两个边缘踯躅往返,混沌不清。
周润发饰演的小庄是当时江湖上一个有情有义的杀手,在一次任务中误伤了女歌手珍妮的眼睛,心怀愧疚的他决定筹钱带珍妮到美国治疗,为此再次接下暗杀任务。谁料任务过后不仅没拿到钱,反倒被自己的雇主汪海追杀。奉命追查命案的警探李鹰在逮捕过程中了解到小庄并非冷血杀手,最后枪战中小庄牺牲,李鹰为小庄报了仇,杀死了汪海。
影片的导演是第一位在好莱坞星光大道留下手印的华人导演吴宇森。吴宇森导演的暴力美学,是从1986年的《英雄本色》开始的,之后又接二连三的拍摄了《纵横四海》、《断剑》等评价颇高的动作电影。而1989年的《喋血双雄》,无疑是吴导暴力美学的最高体现,也是他进军好莱坞一个强有力的铺垫。著名电影制片人马可·穆勒曾评价吴导的暴力美学“极具原创的诗意化和浪漫主义情怀”。然而他的电影虽然充满血腥与暴力,但他塑造出来的英雄人物是既流血又流泪的,即使再凶险的境遇,再残酷的场面,也从来没有失去人性本身的善良与悲悯。
电影有些年头了,许多人看过这部电影后褒贬不一。有人惊叹吴宇森导演的犀利残酷,有人感叹当时社会的虚伪冷漠,有人感动小庄的情深意重,批评影片太过血腥暴力的更是大有人在。但对此,我只能说,影片呈现出来的只有真实。一黑一白,一正一邪,无论出于怎样的缘由,两个本身应当拼个你死我活的死对头,到最后为了“义”,为了“朋友”,最终还是走到了一条路上。也唯有这样,唯有真实的鲜血,才能看透人本身的善与恶,犯罪与救赎。
李鹰是警察局里一个普通的警探,他受人排挤,不被身边的同事上司理解,明明恪尽职守却遭人投诉,心中愤懑难消,也总是郁郁不得志。在接到追捕小庄的任务时更是下定决心要向自己的上司证明自己是一名合格的警探。
他有一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那是他在追捕小庄的时候,对小庄的描述:“三十多岁,眼角有些皱纹,很有男子气概。他跟一般的职业杀手不同,他头脑冷静,非常机智,他的眼睛很有神,很有同情心,很有感情。”对于一个合格正直的警探来说,这样描述一个杀手是很少见的,在这些所谓“正直”的警探眼中,杀手冷漠、无情,就像过去的刽子手一样,杀人不眨眼。然而李鹰却这样评价他的对手,出于完成任务的心理,他或许已经对这个杀手产生了好奇与……尊重吧,因为在某个方面,两人是互通的,尽管一个代表所谓正义,一个代表所谓邪恶。
当李鹰追捕小庄到珍妮家的时候,为了让已经双目失明但对一切都毫不知情的珍妮保持情绪稳定,两人就这么互相用枪口对着对方,却来了一番啼笑皆非的对话。那熟稔的口气,仿佛二人真的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和气而且轻松。
影片中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人物——四哥冯刚。这个人应该说是一个矛盾体,一边把小庄当成生死至交,为他出生入死,最后死在他的枪口下;一边却又对小庄的追杀对象汪海点头哈腰,不惜放弃尊严当一条走狗。他是一个配角,但少了他,即使有周润发这样的大腕,这个影片也是残缺不全的。他的存在将“朋友”这个词诠释的完美,但却布满淋漓鲜血。我记得小庄在山崖边,跟冯刚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个世界变啦,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我们都太念旧啦!”是,他们的确不再适合这个江湖,聪明如他们,也不会料到从前腥风血雨义字当头的社会,到现在依旧腥风血雨,但是却身不由己。
真正让我揪心的有一个片段,是在一场激烈的打斗后,李鹰开始理解小庄,二人逃到小河边。小庄的手臂中了子弹,雪白的衬衫被鲜血染成了一朵妖冶的红花。作为杀手的小庄,明处有警察看着,暗处有黑社会的人盯着,自然不能去医院。没有麻药,没有手术刀,连最简单的消毒酒精都没有。怎么办?李鹰把随身携带的小刀用打火机烤了烤,切开了装满火药灰的纸筒,灰白色的粉末倒在伤口上,再用烟头烫一下,就算消毒了。我的描述再平淡不过,但可以想象,一支火药在胳膊上炸出火花的感觉,有多疼,多难受。杀手小庄无数次穿过枪林弹雨执行任务,身上受的不少子弹都是这样取出来的。爸爸每次看这个镜头,都会皱起眉头,啧啧赞叹:“这才是真男人!”他往往都不会说后半句的,因为后半句一出口,就会受到我的频频白眼。
小河边,两个男人点着烟,对话。“你理解我吗?”“我现在开始慢慢理解你了。”“想不到了解我的竟然是一个警察。”“我相信正义,可是却没人相信我。”“好人通常是被误解的。”“你一点都不像个警察。”“你也不像个杀手。”他们都有各自的无奈。一个准备金盆洗手但不得不为自己犯下的错许下的诺负责,一个尽职尽责却处处遭人白眼非议。这个念旧的江湖早就不再适合他们了啊!
又是那个教堂。李鹰和小庄以朋友的身份来到这个充满救赎的教堂。他们聊起冯刚。小庄说:“我依然拿他当我的朋友。”李鹰似笑非笑的瞄了他一眼,说:“现在这个社会根本就没几个真朋友。”小庄很认真:“有的,只是太少。”而另一边,冯刚正在为小庄应得的钱尊严尽失。
冯刚拿到钱后,拼了命杀出汪海的地盘,开车奔向教堂。小庄有一个习惯,不管杀多少人,枪里总留着最后一颗子弹,要么杀人,要么自杀。小庄就是用这最后一颗子弹,杀死了冯刚,那个誓死维护朋友、维护道义的旧江湖的坚守者。
影片最激烈的打斗,就是快结尾处在教堂的那场枪战。李鹰抛弃了自己维护正义的警探身份,掩护小庄,与他杀出重围。可小庄的双目依旧被子弹打穿,血肉模糊。小庄与珍妮在混乱中互相摸索着爬向对方,最终失之交臂。李鹰心痛不已,一枪杀死了汪海,替小庄报了仇。白鸽早已飞远,纯洁高尚的圣母依旧心怀慈悲俯瞰众生,白色蜡烛因为枪林弹雨早就四散零落,柔和光芒不复存在。
电影结束了。可是留给观众太多唏嘘与遗憾,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爸爸是周润发的忠实影迷,他的每部电影爸爸几乎都看过两三遍。看过《喋血》之后,爸爸开玩笑似的跟我说:“你们这个年龄的小孩啊,最大的遗憾,一没见过蓝天,二不懂朋友。”我笑了。
《喋血》还有一个点充满悲凉意味,便是那个安静肃穆的教堂。影片开头,小庄坐在教堂中,决定干完最后一次就金盆洗手隐退江湖,可天不如人愿,他最终败在了别人的枪口下,是在这个教堂。这座看似只是个陪衬的地方,实则为影片增添了不可或缺的一笔。小庄是个杀手,哪怕为了正义厮杀,他也是不为人所接受的,他杀过的人、犯下的罪恶,需要救赎。然而救赎在哪里?
影片色彩低沉凝重,从最开始小庄的杀手生活开始演起,吴导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正在逐渐逝去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江湖。尽管影片画质因为年月久远而模糊不清,尽管人们对它褒贬不一,尽管当初年轻帅气的主角们都在老去,尽管它充满血腥与暴力,透过这些表面,我们依然从这样一部枪林弹雨的影片中体会到一丝温情,无所谓兄弟间的友情,还是朦胧不清的爱情,它都留给我们无限空间去想象。就像片中曾爷鼓励李鹰的话:输赢并不重要,有时输了不等于失败,没人能赢得了全世界。
二十几年过去了,《喋血双雄》之所以经久不衰,为人称颂,不是没有原因的。发哥的风华绝代,吴导的犀利真实,影片的动作技术,都在中国的电影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挥之不去。透过岁月的枪林弹雨,我仿佛看到小庄一席黑衣,无限萧索的转身,走入那个他至死都不愿逃脱的风雨江湖。
——一首古典情怀的悲歌《喋血双雄》
我们都太念旧了,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题记
电影一开头,是一所教堂。柔和的白色烛光充斥着这个偌大寂静的房屋,角落中静静伫立着几尊圣母像,象征和平的白鸽在教堂中起起落落,与外面的瓢泼大雨相隔开来,仿佛两个世界,一面是黑暗,一面是光明。而杀手小庄,便在这两个边缘踯躅往返,混沌不清。
周润发饰演的小庄是当时江湖上一个有情有义的杀手,在一次任务中误伤了女歌手珍妮的眼睛,心怀愧疚的他决定筹钱带珍妮到美国治疗,为此再次接下暗杀任务。谁料任务过后不仅没拿到钱,反倒被自己的雇主汪海追杀。奉命追查命案的警探李鹰在逮捕过程中了解到小庄并非冷血杀手,最后枪战中小庄牺牲,李鹰为小庄报了仇,杀死了汪海。
影片的导演是第一位在好莱坞星光大道留下手印的华人导演吴宇森。吴宇森导演的暴力美学,是从1986年的《英雄本色》开始的,之后又接二连三的拍摄了《纵横四海》、《断剑》等评价颇高的动作电影。而1989年的《喋血双雄》,无疑是吴导暴力美学的最高体现,也是他进军好莱坞一个强有力的铺垫。著名电影制片人马可·穆勒曾评价吴导的暴力美学“极具原创的诗意化和浪漫主义情怀”。然而他的电影虽然充满血腥与暴力,但他塑造出来的英雄人物是既流血又流泪的,即使再凶险的境遇,再残酷的场面,也从来没有失去人性本身的善良与悲悯。
电影有些年头了,许多人看过这部电影后褒贬不一。有人惊叹吴宇森导演的犀利残酷,有人感叹当时社会的虚伪冷漠,有人感动小庄的情深意重,批评影片太过血腥暴力的更是大有人在。但对此,我只能说,影片呈现出来的只有真实。一黑一白,一正一邪,无论出于怎样的缘由,两个本身应当拼个你死我活的死对头,到最后为了“义”,为了“朋友”,最终还是走到了一条路上。也唯有这样,唯有真实的鲜血,才能看透人本身的善与恶,犯罪与救赎。
李鹰是警察局里一个普通的警探,他受人排挤,不被身边的同事上司理解,明明恪尽职守却遭人投诉,心中愤懑难消,也总是郁郁不得志。在接到追捕小庄的任务时更是下定决心要向自己的上司证明自己是一名合格的警探。
他有一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那是他在追捕小庄的时候,对小庄的描述:“三十多岁,眼角有些皱纹,很有男子气概。他跟一般的职业杀手不同,他头脑冷静,非常机智,他的眼睛很有神,很有同情心,很有感情。”对于一个合格正直的警探来说,这样描述一个杀手是很少见的,在这些所谓“正直”的警探眼中,杀手冷漠、无情,就像过去的刽子手一样,杀人不眨眼。然而李鹰却这样评价他的对手,出于完成任务的心理,他或许已经对这个杀手产生了好奇与……尊重吧,因为在某个方面,两人是互通的,尽管一个代表所谓正义,一个代表所谓邪恶。
当李鹰追捕小庄到珍妮家的时候,为了让已经双目失明但对一切都毫不知情的珍妮保持情绪稳定,两人就这么互相用枪口对着对方,却来了一番啼笑皆非的对话。那熟稔的口气,仿佛二人真的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和气而且轻松。
影片中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人物——四哥冯刚。这个人应该说是一个矛盾体,一边把小庄当成生死至交,为他出生入死,最后死在他的枪口下;一边却又对小庄的追杀对象汪海点头哈腰,不惜放弃尊严当一条走狗。他是一个配角,但少了他,即使有周润发这样的大腕,这个影片也是残缺不全的。他的存在将“朋友”这个词诠释的完美,但却布满淋漓鲜血。我记得小庄在山崖边,跟冯刚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个世界变啦,我们都不再适合这个江湖,我们都太念旧啦!”是,他们的确不再适合这个江湖,聪明如他们,也不会料到从前腥风血雨义字当头的社会,到现在依旧腥风血雨,但是却身不由己。
真正让我揪心的有一个片段,是在一场激烈的打斗后,李鹰开始理解小庄,二人逃到小河边。小庄的手臂中了子弹,雪白的衬衫被鲜血染成了一朵妖冶的红花。作为杀手的小庄,明处有警察看着,暗处有黑社会的人盯着,自然不能去医院。没有麻药,没有手术刀,连最简单的消毒酒精都没有。怎么办?李鹰把随身携带的小刀用打火机烤了烤,切开了装满火药灰的纸筒,灰白色的粉末倒在伤口上,再用烟头烫一下,就算消毒了。我的描述再平淡不过,但可以想象,一支火药在胳膊上炸出火花的感觉,有多疼,多难受。杀手小庄无数次穿过枪林弹雨执行任务,身上受的不少子弹都是这样取出来的。爸爸每次看这个镜头,都会皱起眉头,啧啧赞叹:“这才是真男人!”他往往都不会说后半句的,因为后半句一出口,就会受到我的频频白眼。
小河边,两个男人点着烟,对话。“你理解我吗?”“我现在开始慢慢理解你了。”“想不到了解我的竟然是一个警察。”“我相信正义,可是却没人相信我。”“好人通常是被误解的。”“你一点都不像个警察。”“你也不像个杀手。”他们都有各自的无奈。一个准备金盆洗手但不得不为自己犯下的错许下的诺负责,一个尽职尽责却处处遭人白眼非议。这个念旧的江湖早就不再适合他们了啊!
又是那个教堂。李鹰和小庄以朋友的身份来到这个充满救赎的教堂。他们聊起冯刚。小庄说:“我依然拿他当我的朋友。”李鹰似笑非笑的瞄了他一眼,说:“现在这个社会根本就没几个真朋友。”小庄很认真:“有的,只是太少。”而另一边,冯刚正在为小庄应得的钱尊严尽失。
冯刚拿到钱后,拼了命杀出汪海的地盘,开车奔向教堂。小庄有一个习惯,不管杀多少人,枪里总留着最后一颗子弹,要么杀人,要么自杀。小庄就是用这最后一颗子弹,杀死了冯刚,那个誓死维护朋友、维护道义的旧江湖的坚守者。
影片最激烈的打斗,就是快结尾处在教堂的那场枪战。李鹰抛弃了自己维护正义的警探身份,掩护小庄,与他杀出重围。可小庄的双目依旧被子弹打穿,血肉模糊。小庄与珍妮在混乱中互相摸索着爬向对方,最终失之交臂。李鹰心痛不已,一枪杀死了汪海,替小庄报了仇。白鸽早已飞远,纯洁高尚的圣母依旧心怀慈悲俯瞰众生,白色蜡烛因为枪林弹雨早就四散零落,柔和光芒不复存在。
电影结束了。可是留给观众太多唏嘘与遗憾,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爸爸是周润发的忠实影迷,他的每部电影爸爸几乎都看过两三遍。看过《喋血》之后,爸爸开玩笑似的跟我说:“你们这个年龄的小孩啊,最大的遗憾,一没见过蓝天,二不懂朋友。”我笑了。
《喋血》还有一个点充满悲凉意味,便是那个安静肃穆的教堂。影片开头,小庄坐在教堂中,决定干完最后一次就金盆洗手隐退江湖,可天不如人愿,他最终败在了别人的枪口下,是在这个教堂。这座看似只是个陪衬的地方,实则为影片增添了不可或缺的一笔。小庄是个杀手,哪怕为了正义厮杀,他也是不为人所接受的,他杀过的人、犯下的罪恶,需要救赎。然而救赎在哪里?
影片色彩低沉凝重,从最开始小庄的杀手生活开始演起,吴导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正在逐渐逝去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江湖。尽管影片画质因为年月久远而模糊不清,尽管人们对它褒贬不一,尽管当初年轻帅气的主角们都在老去,尽管它充满血腥与暴力,透过这些表面,我们依然从这样一部枪林弹雨的影片中体会到一丝温情,无所谓兄弟间的友情,还是朦胧不清的爱情,它都留给我们无限空间去想象。就像片中曾爷鼓励李鹰的话:输赢并不重要,有时输了不等于失败,没人能赢得了全世界。
二十几年过去了,《喋血双雄》之所以经久不衰,为人称颂,不是没有原因的。发哥的风华绝代,吴导的犀利真实,影片的动作技术,都在中国的电影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挥之不去。透过岁月的枪林弹雨,我仿佛看到小庄一席黑衣,无限萧索的转身,走入那个他至死都不愿逃脱的风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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