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写景作文:“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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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形成以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所处的21世纪正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获得的大量信息都与“法”是密切相关的。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更何况是一个大社会,社会上的所有公民都需要被法律约束着。如果没有交通法律,那么交通事故就会频频发生。如果违反应遵守的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我们中学生要知法、学法、守法。
作为当代中学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主人翁,我们应该首先知道国家法律的大致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刑法》等法律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与我们中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两部大法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之一,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今天,我们能够坐在窗明几净、环境优美的教室里读书,正是得益于《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我们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特殊保护,是因为国家在《预防未成年人教育法》第六条中明确提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这些法律我们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作为生活中的一个基本常识。这也是我们知法的体现,也是21世纪法制社会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其次,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然而国家之大,法律不可能对13亿人都体察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认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一些法律惩处,以便在我们受到不法伤害侵害时,能够正当地、适当地保护自己。那么,当我们遇到侵害时应该如何自救呢?
一、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二、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三、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四、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五、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六、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七、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八、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三,我们还应该守法,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遵法,就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守法,就要自觉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学会守法,学会做人的道理。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既然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我们只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让法律渗透社会,深入人心,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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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形成以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所处的21世纪正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获得的大量信息都与“法”是密切相关的。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更何况是一个大社会,社会上的所有公民都需要被法律约束着。如果没有交通法律,那么交通事故就会频频发生。如果违反应遵守的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我们中学生要知法、学法、守法。
作为当代中学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主人翁,我们应该首先知道国家法律的大致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刑法》等法律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的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与我们中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两部大法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之一,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今天,我们能够坐在窗明几净、环境优美的教室里读书,正是得益于《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我们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特殊保护,是因为国家在《预防未成年人教育法》第六条中明确提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这些法律我们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作为生活中的一个基本常识。这也是我们知法的体现,也是21世纪法制社会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其次,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然而国家之大,法律不可能对13亿人都体察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认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一些法律惩处,以便在我们受到不法伤害侵害时,能够正当地、适当地保护自己。那么,当我们遇到侵害时应该如何自救呢?
一、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二、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三、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四、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五、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六、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七、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八、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三,我们还应该守法,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遵法,就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守法,就要自觉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学会守法,学会做人的道理。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既然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我们只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让法律渗透社会,深入人心,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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